華北電力大學環境工程專業招生簡章 2025-02-27 14:21:48
專業介紹
環境科學與工程是一門涵蓋環境科學和環境工程兩個方向的學科。這個專業的學生需要掌握環境科學與工程的基本理論,包括實驗技能、工程實踐、計算機應用等。畢業后,他們可以評估環境質量,參與環保工程改造,甚至開發新型環保產品。
本專業培養具備可持續發展理念,掌握污染防治和環境規劃和資源保護等方面的知識,具有進行污染控制工程的設計及運營管理、制定環境規劃和進行環境管理的能力,具有從事環境工程方面的新理論、新工藝和新設備的研究和開發能力,能在規劃部門、經濟管理部門、環保部門、設計單位、工礦企業、科研單位、學校等從事規劃、設計、管理、教育和研究開發方面工作的環境工程高級應用型人才。
申請碩士學位條件
1.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或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獲得者。
2.完成同等學力課程研修班的課程學習,修滿規定的學分,考試合格(簡稱“校考”)。
3.通過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及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簡稱“國考”)。
4.資格審查合格后,申請人必須在六年內(資審通過之日起算)通過“校考”與“國考”,并在通過全部考試后的一年內提交碩士學位論文,在半年內完成論文答辯并通過。
培養目標
為了充分發揮高等教育"培養人才"、"傳播知識"、"服務社會"的基本職能,合理有效的利用教育資源,多渠道、多模式的培養高層次、高素質、復合型、創新型的在職高層次科技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設立本項目。
凡擬以同等學力申請我校碩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學習相應專業的研究生課程,并參加華北電力大學統一組織的"同等學力人員課程水平認定考試",考試合格,同時通過國家組織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可以提出碩士學位申請。
證書頒發
1、研修班證書。完成培養方案規定課程者,經學校考核合格后,頒發"華北電力大學同等學力研修班證書"(證書加蓋學校鋼印、校印、校長印)。
2、碩士學位證書。取得華北電力大學同等學力研修班證書并通過國家統考后一年內完成學位論文答辯者,可獲得華北電力大學碩士學位證書。